讨论余华

2022/4/13417 浏览闲聊交友
声明:此贴仅供讨论,切勿人身攻击,否则违反法律。
一部分来源知乎。
余华这位中国著名小说家,很受争议。,
很多作家在写作中使用方言。鲁迅会写“吴妈,我和你困觉”。老舍会写“冒而咕咚地出来几个巡警,够多么不合适呢”。作为吃货的汪曾祺遇到好吃的就会写“白嘴吃也可以”。余华说:“我用汉语普通话写作。”余华,还是什么也没有。
但其实正是这样,让余华更接近文学的本质。任何地域的人看,其实没有太多的违和感,韩国人已经把《许三观卖血记》拍成了电影,你去看,没什么违和感,仿佛这个故事本来就是在韩国发生的一样。
TapTap
余华神作。奠基了他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。
先介绍一下活着。
少爷福贵嗜赌成性,终于赌光了家业,一贫如洗。穷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,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,后被解放军所俘虏,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,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,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,儿子机灵活泼……然而,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。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,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。
这本书的精华,就在于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,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,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。
本身这本书的中心精华就非常好。像《肖申克的救赎》紧扣自由,它紧扣着“活”的概念。
《活着》到达了多高呢,有些人认为,没有给活着颁发诺贝尔文学奖,属实遗憾。
《兄弟》
著作权归作者所有。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,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小说贡献了两个精彩的人物形象:宋凡平和李光头。宋凡平,李光头的继父。李光头曾经评价他是“一个好汉”,这四个字是对他最好的注解。在李光头的父亲李兰的丈夫,因为偷窥女厕所而掉入粪坑中而淹死的时候,在李兰母子最困难的时刻,他出现了,打捞尸体,安排后事,照顾李兰母子。宋凡平,他拥有一个好男人所具备的一切素质。他很强壮,打篮球也是一把好手,这就给了他保护爱人的能力。他爱自己的妻子,对待亲生儿子宋钢和继子李光头一视同仁,并提出了自己的期待:“从今天起,你们就是兄弟,你们要亲如手足,你们要互相帮助,你们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,你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……”在他的支持下,这个家庭又慢慢拾起了尊严。余华慷慨地赋予了宋凡平所有美好的品质。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男人,在特殊时期被无休止的批斗,一次次地打击,最终走向死亡。看似是荒诞的事,可这段历史又是真实存在的。而书的下半部分,画风突变,看起来就像是李光头的发家史。李光头搭上了市场经济的大船,收破烂,搞服装,产业越做越大,成为一方首富,曾经瞧不起李光头的沽名钓誉的“诗人”和自命不凡的“作家”也先后接受了“招安”。随后他又举办处女选美大赛,又计划进入太空,一件又一件荒诞不经的事接踵而至。说实话,这本小说的结局,很惨 ,主人公仅有李光头和和林红活了下来,并且两人的结局并不好。
3.《第七天》
最具特色的一本,是我接触的第一部“亡灵叙述”的小说。一个男人死后,“头七”所发生的事。从亡灵的角度去描写亲情、爱情还有社会百态。火灾、袭警、**、弃婴,一系列的情节在那个晚上给了我不小的冲击。那一刻我意识到,这个世界的黑色,世界上的阴影远比我想的要多。余华并不是一个十分高产的作家,《第七天》是余华继《兄弟》之后时隔七年,推出的长篇小说。
4.《在细雨中呼喊》
叙述顺序最“乱”的一部小说。这是一个男孩的童年回忆,叙述并没有按照时间顺序,而是“随心所欲”。读起来,就像是一位老友将自己童年的故事像你娓娓道来,他常常被我打断,然后又在我的请求下补充之前遗漏的故事。这样的阅读体验是我前所未有的,有那么一刻,我恍惚中觉得我这位老友是真实存在的,他分享了自己的童年。说实话,在这个世界里,这样的人,不计其数。
5.《许三观卖血记》
主人公结局最“好”的一部小说。当我看到书的标题,再联想到《活着》,我本以为许三观会因为买血过度而死亡,当我读到结尾,我才发现自己猜错了,许三观最后不仅没死,一家人似乎过的还不错。许三观靠着卖血,一次又一次地度过了生活的难关。到了书的最后,当许三观为了吃一顿炒猪肝和黄酒而去卖血的时候,他被拒绝了。他曾为了家人一次又一次地卖血,当他想最后一次为自己卖血的时候却被拒绝了。那一刻,我和许三观都知道了一件事——他老了。
余华曾说,多年后重读鲁迅,他才真正感受到了大师的魅力。
在《狂人日记》中,当写到那个狂人感觉世界不对劲了的时候,鲁迅只用了这么一句话:不然,那赵家的狗,何以看我两眼呢?
读到这句话的时候,余华震惊了。鲁迅只用一句话,就让一个人精神失常了。
语言要精炼,一个平庸的作家,可能需要让一个精神病人,连说好几页纸胡话,用上几千字的笔墨,才能让读者相信他确实是疯了。
鲁迅的精神,一直在鼓励着他继续写出属于自己的好作品。
你是怎么看待余华的?
15
1
13